(3)洗手消毒设施 车间入口处要设置有与净化车间内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洗手消毒设施,洗手龙头所需配置的数量,配置比例应该为每 10 人1 个,200 人以上每增加20人增设1个。洗手龙头必须为非手动开关,洗手处须有皂液器,并有热水供应,食品净化车间净化灯,出水为温水。盛放手消毒液的容器,在数量上也要与使用人数相适应,食品净化车间设计,并合理放置,莱芜食品净化车间,以方便使用。干手用具必须是不会导致交叉污染的物品,如一次性纸巾,消毒毛巾等。在净化车间内适当的位置,应安装足够数量的洗手,食品净化车间,消毒设施和配备相应的干手用品,以便工人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定时洗手,消毒,或在弄脏手后能及时和方便地洗手。从洗手处排出的水不能直接流淌在地面上,要经过水封导入排水管。
(4)卫生间 为了便于生产卫生管理,与净化车间相连的卫生间,不应设在加工作业区内,可以设在更衣区内。卫生间的门窗不能直接开向加工作业区,卫生间的墙面,地面和门窗应该用浅色,易清洗消毒,耐腐蚀,不渗水的材料建造,并配有冲水,洗手消毒设施,窗口有防虫蝇装置。
确定集中或分散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时,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的特点和净化车间空气的洁净度等级、面积、位置等因素。凡生产工艺连续、无尘室或净化车间面积较大时,位置集中以及噪声控制和振动控制要求严格的洁净室,宜采用集中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。空气净化工程